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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二审:毒物危害性成焦点

2014年12月08日 15:16 来源于 财新网
辩护人认为,林森浩获得的N-二甲基亚硝胺是一家小作坊10年前非法生产的;检方称,事发多日后依然能在饮水桶中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的存在,证明了其当初的浓度应该是很高的

  【财新网】(记者 薛健聪)复旦投毒案二审今天(12月8日)下午13点45分在上海市高院继续开庭。辩护人对检方不拿出毒物证据的检验报告和质谱图表达了激烈意见,并表示林森浩获得的N-二甲基亚硝胺是一家小作坊10年前非法生产的。检方则认为,黄洋饮水后死亡的事实是无法否认的。

  下午的庭审主要进行证据置证。在第一次置证阶段,应辩护人的要求,法院播放了多段林森浩接受讯问时的录像资料。录像中,林森浩多次称下毒只是为了“整蛊”,并未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他还在录像中多次询问法律基本概念,如是否可以吃饭、是否可以出去看爸妈、是否会上法庭、是否还有机会完成学业等。

责任编辑:林韵诗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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