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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应评估对不同性别的影响

2014年12月24日 08:16 来源于 财新网
全国人大常委建议法律政策应建立性别平等评估机制

  【财新网】(记者 欧阳艳琴)性别不平等在立法过程中容易被忽视。

  在12月23日进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秀榕和全国人大代表吴洪芹在参与审议《立法法》修正案时,分别提出将“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纳入立法评估,在立法论证、听证、评估中关注法律规定对不同性别人群的影响。

  陈秀榕曾有将近20年的妇联工作经历,吴洪芹是现任福建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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