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天)今日(12月24日),《广告法》修订草案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在此前一天,这份送审草案的部分内容已事先披露。其中,烟草广告的相关条款引人关注。这份被称为控烟力度“史上最严”的《广告法》仍被认为存在不足之处。
“史上最严”?
该草案拟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同时,禁止在公共场所、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烟草广告。禁止设置户外烟草广告、橱窗烟草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