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欧阳艳琴)贵州省遵义市司法局制定《规范律师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要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案件时向主管司法局报告。其中特别指出拟做无罪或改变罪名辩护的案件需要报告,招致批评。
根据《规定》,案件重大的标准是:被告可能判处死刑、拟作无罪或改变罪名辩护、涉案人数众多、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涉案、省级以上部门督办或查办、涉外、新闻舆论关注、有重大社会影响等的刑事案件;群体性、涉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争议标的超过五千万元、诉讼主体一方为县级以上政府、涉台、涉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的民事或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