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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自我监督 防止“灯下黑”

2015年02月02日 08:28
要求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头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强化自我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中央纪委网站发布《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之五:强化自我监督 防止“灯下黑”》,全文如下:

  谁来监督纪委?这是党内和社会上都很关注的问题。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头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强化自我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监督执纪的人,更要守纪律。从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看,欺瞒组织者有之,利益输送者有之,跑风泄密者有之,拉关系抹案子者有之,以案谋私者有之,这些人严重败坏干部队伍的形象。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加强管理,使监督常在。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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