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单玉晓)2015年是《国家赔偿法》实施20周年,前不久,轰动全国的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的赔偿数额引起较大关注,这部旨在“保护人权”的法律再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但多位学者、律师向财新记者表示,与赔偿数额争议相比,国家赔偿最突出的问题是赔偿难,《国家赔偿法》实则是“国家不赔法”。
日前,2015年省级人大会议接近尾声,财新记者分析了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检察院共56份工作报告(广东、吉林、海南省级人大会议尚未结束)。结果发现,虽然多数报告提到“加大对国家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但较多缺乏案例和数据支撑,仅有13家法院、四家检察院公布具体国家赔偿案件数量,其中 五家法院、两家检察院公布国家赔偿数额,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