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单玉晓)5月5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等异议权行使的具体程序,其中包括被执行人名下唯一财产可被执行,违法司法拍卖可撤销等。《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共32条,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关于执行异议和复议程序的一般规定,二是关于执行行为异议和复议程序的规定,三是案外人异议程序的规定。据悉,最高法院执行局已经制定了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培训计划,编写了统一培训教材,年内将开展远程视频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提升执行队伍的业务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