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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肯定十倍赔偿 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2015年06月16日 13:38 来源于 财新网
定性“职业打假者”具有消费者身份;食品药品消费纠纷支持十倍赔偿;公益诉讼或是未来方向

  【财新网】(实习记者 林子桢)6月15日上午,最高法院公布十起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其中两起事涉食品药品消费纠纷的案件,十倍赔偿的主张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在殷崇义诉武汉汉福超市有限公司汉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汉福超市)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消费者殷崇义在超市购买到过期阿胶糕,向超市要求退货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支持了消费者提出的十倍赔偿货款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临萍在通报时介绍说,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属于明知食品不安全而销售的行为,消费者有权请求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十倍赔偿。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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