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创 | 文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博士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再出台政策,鼓励社会办医。(《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15]45号。)不仅社会办医,整个非公经济领域,类似政策文件不可谓少,优惠措施不可谓不细,却效果欠佳。原因何在?正式的政策文件之外,也许该关注一下政府管制中的“潜规则”。这些潜规则构成了玻璃门,将社会力量挡在门外。
比如这次文件明确规定:区域卫生规划必须对社会公开。许多人可能才明白,原来区域卫生规划以前是不公开的啊!正常逻辑在这里不够用了。按说,制订区域卫生规划,政策初衷不就是行政力量调节资源配置、避免“盲目”、“重复”的社会投资吗?当然要公开咯。可是你翻翻以前的政策文件,找不到一个条文说这规划该公开、当然也找不到一个条文说这规划不应公开。不公开就成了一条“潜规则”,可堪“利器”。申请者辛辛苦苦做了许多前期工作,选好址、乃至租好房,买好设备,准备申请办医疗机构了,突然告诉你:“不符合规划”。然后,就没有然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