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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预司法?金华中院撤回通报被指“司法笑话”

2015年09月07日 16:36 来源于 财新网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引热议,学者认为记录通报制度实施效果有待观察,实现司法独立应遵循司法规律,做到司法公开、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具体办法落地以来,鲜有公开案例。 9月2日,浙江金华中院通报《金华市中级法院首次通报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案件典型事例》,引起舆论关注。但9月6日,金华中院以“工作人员错误上传未定性内部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由撤下该通报。

  该通报所指案件发生在金华市婺城区,系原告施荣昌与被告施伟平、王秀玉、杜月元、第三人何建宾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通报当事人徐乘胜是婺城区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也是被告施伟平的丈夫。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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