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冤案平反难是古今中外的话题,但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尤为突出。阻碍刑事冤案平反的具体因素有哪些?应如何克服?
在10月22日举行的“蓟门决策”论坛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及多位学者、律师认为,司法实践中,刑事再审程序启动门槛高,公、检、法三机关的诉讼地位不合理,外部行政力量干预,司法良知缺失,社会力量动员不够等是冤狱平反的主要障碍。
实务部门提高再审门槛
陈永生研究近年来平反的冤案后发现,当事人很难通过申诉来启动再审,典型冤案被纠正多数始于”真凶出现“或”亡者归来“,这些偶然情形出现后,冤案的纠正还需律师介入以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尽管如此,纠正一起刑事冤案几乎需近十年的时间。比如,呼格吉勒图案的真凶到2005年就出现了,内蒙古高院2006年就称呼格案是错案,在多方努力之下,呼格吉勒图直到2014年才沉冤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