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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周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如何操作 有改革也有妥协

2015年11月20日 11:39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部分仿制药在2018年底前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未通过者将被淘汰;有业界人士指出,中国临床试验数据造假严重,恐影响一致性评价效果

  【财新网】(记者 刘佳英)中国仿制药质量历来参差不齐,难获国际普遍认可;但碍于的价格高昂,大多数患者都服用相对廉价的仿制药。11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提出部分仿制药需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未通过者将被注销药品的批准文号。

  与2015年间政府部门陆续发布的《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等文件相仿,最新发布的《意见》进入实施阶段后,将成为中国新一轮药品审批制度改革的操作细则,旨在提升仿制药质量,重组行业资源,整治中国药品产业“小、散、乱”的顽疾。

  此稿为财新网健康频道“无恙”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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