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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纠正难 学者建议设立刑事案件复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07日 15:56 来源于 财新网
学者指出中国刑事再审制度本身及实践积弊,建议公开再审审查程序,建立异地复查制度,必要时建立刑事案件复查委员会
曾被错判死缓的赵作海。 李强/CFP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当前,“申诉难”成为冤案平反的实质性障碍,暴露出中国刑事再审程序启动环节的弊病。12月4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中心与北京市京师律所联合举办的“省级高院再审纠错功能高端论坛”上,学者把脉中国刑事再审程序,指出该制度设计弊端,呼吁实现再审程序公开化、可操作性,实施异地审查,必要时建立刑事案件复查委员会。

  再审程序应公开、可操作

  刑事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生效错误判决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以达到纠错目的。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检察院提出再审请求,但是否启动再审取决于司法机关的决定。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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