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淇隽)开庭半个月后,财新网此前报道的银川马永平公交纵火案7月3日在宁夏银川中院公开宣判。根据银川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银川发布”的消息,宁夏银川中院认定被告人马永平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马永平当庭表示上诉;其家人告诉财新记者,希望更换律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永平因与他人水暖工程款纠纷,意图在公交车上或其他公共场所纵火泄愤,制造影响。2016年1月5日6时30分许,马永平手提装在不透明塑料袋中的两桶汽油,从宁夏贺兰县马家寨公交车站登上开往银川火车站的宁A22870号301路公交车,当车辆行驶至贺兰县金盛国际家居东侧路段时,马永平用打火机点燃汽油,车内瞬间燃起大火,致17人当场死亡,33人不同程度受伤,公交车完全烧毁。后1名乘客因特重度烧伤致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