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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闽纪委:界定责任范围 避免盲目问责

2016年09月01日 13:1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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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区分在任领导与时任领导责任,进行责任倒查,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以及退休等原因而免责;福建建立正反责任清单,实行权责对应

  【财新网】(记者 林子桢)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8月31日,福建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陈善光,山西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何青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反腐三人谈”栏目在线访谈中,阐述两省在官员问责时如何实践权责对等

  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下称《问责条例》);7月17日,新华社发布了《问责条例》全文。7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人民日报》发文谈《问责条例》时再次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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