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十一”长假后,落马高官宣判紧锣密鼓。继白恩培死缓、申维辰和谭力无期后,10月14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因受贿1.23781389亿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2016年10月14日,江苏镇江中院公开宣判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案,对被告人金道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金道铭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