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 实习记者 王昱倩)11月再启高官宣判。11月9日,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因受贿242万余元,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据财新记者统计,张力军目前系中共十八大后落马且已宣判的高官中,受贿金额及获刑最轻者,其余30名高官受贿金额均在800万以上,量刑均在10年以上。
张力军在地方及中央环保系统深耕24年,任职环保部副部长八年多,卸任两年后被查,系环保系统“首虎”。2015年7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告,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党组成员张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有报道称,张力军曾在此前被实名举报,其主导制定的多份机动车污染排放相关标准及文件或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