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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文科学者将获激励 最高可占项目费30%

2016年12月01日 21:3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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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于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研究资金中,首设“间接费用”,并可用于激励科研人员绩效支出,提取比例最高可达30%
《办法》中首次提出“设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的间接费用”。

  【财新网】 (见习记者 陈少远)12月1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中首次提出“设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的间接费用”,该费用可用于研究人员的绩效奖励,提取比例最高可达项目经费的30%。

  “文科类科研经费第一次列支间接经费,是重大突破。”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张端鸿告诉财新记者,此前的“间接费用”,往往只存在于对理工科研究项目的管理中。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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