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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指令新疆高院第二次再审周远案

2016年12月08日 07:46 来源于 财新网
周远1997年被捕,已于2012年刑满出狱。其母十余年坚持申诉,终于迎来第二次再审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周远的声音很大,从听筒中呼啦啦传来,仿佛带着库尔勒的风。“希望肯定有。”他说。

  12月7日下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周远的母亲李碧珍拿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决定书以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为由,指令新疆高院对周远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一案进行再审。这将是该案第二次再审。(参见财新网报道“被口供改变的人生”)。

  自1991年开始,新疆伊宁市不断发生不法之徒夜潜民宅或女生宿舍,侵害和威胁女性的恶性事件,总数多达几十起,警方一直未能破案,百姓议论纷纷,校园人心惶惶,家长们先后到伊犁州地委、伊宁市委上访。据当时的《伊犁日报》报道,伊犁州地委、伊宁市委领导亲自批示,要求从快侦破,从重惩处犯罪分子。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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