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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处理投诉不作为 投诉人可起诉

2017年01月03日 20:0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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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对行政机关不实质性处理投诉而仅做告知性答复的情形,投诉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学者认为此举将投诉和一般的举报行为做了区分,事实上意义有限
资料图:最高法院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2017年1月3日,最高法院官方网站公布第15批共八起指导性案例,其中一起名为“罗镕荣诉吉安市物价局物价行政处理案”。最高法院借此明确一项裁判规则:对于行政机关不实质性处理投诉而仅做告知性答复的情形,投诉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类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罗镕荣诉吉安市物价局物价行政处理案”发生在五年前,由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法院审理,判决已生效,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将其纳入指导性案例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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