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佳英 王明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试点即将正式启动。
2月4日,国务院发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下称《方案》),要求2017年6月底前,12个城市需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试点,合并后的职工基本医保费率可按原先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根据《方案》,被纳入试点的12个城市分别是,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未纳入试点的地区,不得自行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