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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特首曾荫权失职罪成立

2017年02月18日 09:0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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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8天的审讯后,曾荫权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被判成立,他也成为首位被定罪的香港前行政长官
资料图:曾荫权 东方IC

  【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予婧 驻香港记者 姜博文)2月17日,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控在任期内涉嫌接受利益及行为失当案件宣告裁决,经过28天的审讯后,9人组成的陪审团裁定三项罪名中的第二项控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成立。

  这是香港历史上遭刑事起诉的最高级别政府官员,也是香港历史上首位遭廉政公署起诉和被判定有罪的前行政长官。

  现年72岁的曾荫权共被控三项罪名,分别为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和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根据《陪审团条例》,陪审团至少要达到8:1或7:2的大多数裁决。最终,在2月17日由8男1女组成的陪审团以8:1裁定曾荫权第二项控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并以9:0裁定第三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不成立;以及在第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的控罪上没有达成裁决。

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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