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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获刑九年

2017年02月28日 15:52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何家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入股及上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0.7071万元
资料图:何家成。 张赫/东方IC

  【财新网】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17年2月28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受贿案,对被告人何家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追缴、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何家成利用担任华星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国家国内贸易局副局长、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入股及上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0.7071万元。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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