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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中:于欢案定罪量刑明显不公

2017年03月27日 08:27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山东聊城于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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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最高检察院关注于欢案是其诉讼监督职责所在,应查清催债人员涉黑、警察渎职等争议问题及于欢母子如何遭猥亵、侮辱等案件事实
资料图:陈光中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就现有公开信息而言,于欢案定罪量刑可以说是明显不公正甚至是错误的。如果最终认定于欢构成正当防卫且没有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那一审就完全错了”。3月26日,诉讼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做上述表示。

  这位87岁的法学家被视为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曾担任法大校长。他对财新记者说,该案进入二审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审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这一全面审查原则要求二审法院既要审查于欢上诉的问题,对没有上诉的问题也要审查,最主要是查明事实真相,认定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是否准确。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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