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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玉米案当事人申请近39万国家赔偿

2017年04月11日 10:2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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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收购玉米获刑的农民王力军申请近39万元国家赔偿,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和法院分别承担
资料图:王力军 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郑丹媚 记者 沈凡)再审虽获无罪,但内蒙古农民王力军至今仍无法释怀。4月10日,曾因无证收购玉米被判刑的王力军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和临河区法院提交了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分别要求17.9万和20.9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共计38.8万余元。

  2015年3月26日,王力军因无证收购玉米被临河区公安局拘留,后于2016年4月15日被临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2万元。2017年2月17日,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经过再审,改判王力军无罪。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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