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萧辉)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8.8%,2017年力争达到79%。4月24日,国务院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报告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披露了这一计划。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会上作报告。报告涉及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状况、生态环境状况、环境风险状况等方面,备受民众关注。空气质量方面,报告披露,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84个城市达标,占24.9%;优良天数比例78.8%,重度及以上污染数比例2.6%;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超标34.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超标17.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及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