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武骁)12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国家总体要求,既要大力提升供暖清洁率,又要千方百计保障城乡居民温暖过冬。
《通知》还要求,统一部署清洁供暖各环节工作。因地制宜选择方式多样、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模式,尽可能替代散烧煤。对于偏远山区等暂时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煤炭企业要根据采暖季北方地区热力生产用煤需求,合理释放部分煤炭先进产能,保障民生取暖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