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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法规备案审查制度刚性不足 “有错必纠”待落实

2017年12月24日 20:4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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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公民、组织共提出各类审查建议1527件;“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需要进一步落实
公民或组织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这是公民监督“任性”红头文件的法定权利。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公民或组织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这是公民监督“任性”红头文件的法定权利。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数据显示,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公民、组织共提出各类审查建议1527件;与此同时,备案审查有关制度刚性不足,约束力不强,“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需要进一步落实。

  1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报告。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开展备案审查,是1982年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听取审议其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35年来尚属首次。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楠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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