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公民或组织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这是公民监督“任性”红头文件的法定权利。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数据显示,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公民、组织共提出各类审查建议1527件;与此同时,备案审查有关制度刚性不足,约束力不强,“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需要进一步落实。
1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报告。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开展备案审查,是1982年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听取审议其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35年来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