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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全文公布 旨在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

2017年12月25日 19:35
中央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承认党务公开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程序不够规范、载体不够丰富、方式比较单一等问题,称推进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财新网】据中央纪委网站客户端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中央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就《条例》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推进党务公开是我们党“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宣示党的意志和主张,有利于积极推进党内民主,人人参与党的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制定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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