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检察院决定对山西一公司无证排污、非法转移31吨生产废渣环境违法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据环保部网站3月26日消息,2018年1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下营村淇河河道内发生危险废物异地非法倾倒案件。经公安机关调查,倾倒危险废物为山西省绛县天龙农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甲基亚磷酸二乙酯过程中的釜底废渣(经鉴定为危险废物),共计约31吨。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件联合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