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郑一铭)经过三年试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取得的经验上升到法律层面。4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人民陪审员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人民陪审员法》共计32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陪审制度是民众参与司法的直接形式。然而长期以来,“驻庭陪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普遍存在,广受诟病。中共十八大以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列为司法改革的一项任务。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在10个省份选择50家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改革试点(详见2015年第20期财新周刊:“做实陪审改制”)。两年后的2017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试点延期一年(详见财新网:“陪审改制试点延期获支持 保障机制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