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肖罗娜)“我们都知道‘熟能生巧’,但也要警惕‘熟能生懒’,防止‘熟能生腐’。实行巡回检察试点,目的在于防止权力长青苔。”5月31日,最高检察院对外公布,将在山西、辽宁、上海、山东、湖北、海南、四川、宁夏等八省(区、市)开展为期一年的监狱巡回检察试点。谈及这项改革的初衷,最高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作出前述表态。
目前,检察机关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主要采取同级检察机关派驻检察、上级检察机关不定期巡视检察和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察等监督方式。其中,派驻检察是最主要的日常监督方式。最高检察院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4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设置667个派驻监狱检察室承担监狱检察任务,对全国监狱派驻检察比例达到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