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郑一铭 记者 单玉晓)北京一家钢结构生产企业直排废气造成污染,主管部门罚款后仍不停手,最终被判赔偿89万余元,专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并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6月5日,北京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判决还指出,在证明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继续生产符合环境保护标准之前,禁止该企业从事喷漆、焊接等产生废气的加工生产行为,且承担该案鉴定费3.3万元。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本案是新法实施后北京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也是2018年4月27日《人民陪审员法》公布实施后,全国首例适用“三名审判员+四名陪审员”七人合议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