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的公告》,规定了第六阶段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和颗粒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以及装用以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据中国环境报消息,依据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燃气汽车应符合标准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应符合标准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