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据上海长宁法院官方网站消息,今天(9月26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郑某、梁某、吴某、廖某霞、唐某、周某兰、沈某霞、嵇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一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八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的两名诉讼代理人代表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郑某系携程亲子园实际负责人,梁某、吴某、廖某霞、唐某、周某兰、沈某霞、嵇某系携程亲子园云朵班、彩虹班老师、保育员。2017年8月至11月案发,梁某、吴某、廖某霞、唐某、周某兰、沈某霞、嵇某在看护云朵班、彩虹班幼儿期间,采用以芥末涂抹或让幼儿闻嗅、持芥末恐吓、喷洒液体等方式进行管教,且有推搡、拉扯、拍打幼儿行为。2017年8月底,郑某明知云朵班、彩虹班工作人员对幼儿使用芥末,不仅不予制止,还多次要求对幼儿“做规矩”,并提醒注意回避监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吴某、廖某霞、唐某、周某兰、沈某霞、嵇某对看护的幼儿进行虐待,情节恶劣,被告人郑某作为负责人,明知工作人员有虐待行为而默许、纵容,八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廖某霞、嵇某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梁某、吴某、唐某、周某兰、沈某霞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