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登辉)上海市带量采购配套文件终于落地。2月19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就业界广泛关注的带量采购新政配套措施给出“上海方案”。其中一大亮点在于,为确保中选药品使用,方案针对带量采购新政涉及的未中选药品明确表态在实行梯度降价后,还需提高患者自付比例,最高可达20%。
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贺滨告诉财新记者,这一措施是在同一通用名药品统一设定医保支付价前的渐进式过渡措施,不过保证用量仍需有效的医院激励机制作配合。此外,在临床执行层面,如果带量采购药品出现供应不足或断货,却要患者承担其他同类药品的更多自费部分费用,或存在合理性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