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向思琦 记者 覃建行)江西一起因539.16元公款失窃引发的贪污案一审宣判后,1979年10月因证据不足被发回重审,直至今日始终未能结案。2017年,原审法院江西省莲花县法院曾提出,希望在有公诉人参与的情况下启动重审,但由于历史原因,当年的公诉机关莲花县公安局现在已无公诉权,究竟该如何启动重审一直未有定论。
案发时被告人刘志发是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如今已年满七旬。发回重审40年,他仍然在等待结果。10月21日上午,刘志发专门到莲花县公安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想以此证明自己“有罪还是无罪”,但未能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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