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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师殴打女童致残案重审开庭 庭前和解未成

2019年11月19日 18:4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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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女孩被严师殴打,造成精神残疾,涉事教师一审获刑一年半,后又发回重审。双方曾尝试和解,但未达成一致。涉事教师目前仍在工作
11月19日,备受关注的黑龙江大兴安岭小女孩高玥(化名)被严师殴打造成精神残疾一案重审开庭。图为庭审现场。图/截自黑龙江法院网庭审视频

  【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雨馨)备受关注的黑龙江大兴安岭小女孩高玥(化名)被严师殴打造成精神残疾一案重审开庭。财新记者获悉,11月19日上午的重审并不顺利,高玥一方要求追加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政府和教育局作为被告,被法庭驳回;代理律师进一步申请法官回避,法庭随即宣布休庭。另外,重审开庭前双方曾尝试和解,但并未达成一致。

  财新此前报道,2015年12月17日上午,八岁小女孩高玥因带学习用小刀到学校,被老师黄秀琴罚站、殴打并将其小刀强行没收。下午3点半,在大兴安岭松岭区壮志学校三年级的教室里,黄秀琴先是让高玥和两个同学站起来,接着把高玥一把拽到讲台上,用手掐她的脖子、腰和后背,并踢她的小腿。紧接着,黄燕又打了另一个小孩,最后,她让三人罚站一节课。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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