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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2022年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

2020年01月03日 14: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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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人员不得在评定过程中向养老机构收取费用,也不得将等级评定作为评比表彰项目
2020年1月2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22年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

  【财新网】(见习记者 唐爱琳)2020年1月2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到2022年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同时规定,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养老机构,将取消评定等级。

  此前的2019年,中国首个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的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已颁布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曾解读,该标准是在中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提出的,填补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空白。针对目前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该标准提出了102条具体要求,将养老机构分为五个等级。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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