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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枪、卖官敛财、私放嫌犯 广州一区公安局长获刑13年

2020年09月16日 09:5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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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原萝岗区公安分局局长魏待征退休两年多后落马。法院查明其非法持枪3支、子弹351发;受贿829万余元,包括十余名警员及所属保安公司人员为谋求晋升给予的126万元;帮助被追逃人员逃避刑事处罚
判决书显示,魏待征被控受贿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在2020年1月21日由佛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26日,佛山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魏待征三项罪名均成立。

  【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落马一年多后,广州市公安局原萝岗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魏待征贪腐细节披露。9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其因非法持有3支制式枪支、351发制式枪弹、收受辖区企业、商人、以及12名公安系统下属等829万余元,帮助涉嫌刑事犯罪的人逃避处罚等,被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及孳息,没收枪弹。判决书称,魏待征认罪认罚。

  魏待征现年64岁,河北石家庄人,16岁即入伍参军,约五年半后,转业进入广州市公安系统,从基层民警做起,由副科长、科长、副处长、正处级侦察员等累步升迁;2002年9月后历任广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正处级)、指挥中心主任(副局级)等职;2009年6月调至广州市萝岗开发区担任党工委委员、萝岗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直至2015年7月不再担任上述职务。2017年1月魏待征退休,2019年5月19日被宣布落马。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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