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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修例要求区议员宣誓 违誓者取消就任资格

2021年02月23日 20:5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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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通过后,四名曾经被依法认定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的现任区议员或将失去区议员资格
《人民日报》报道称,香港特区政府23日公布公职条例草案的修订内容,以完善公职人员宣誓安排,进一步确立“爱国者治港”的基本原则。图为2020年12月16日,香港,香港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宣誓。图/人民视觉

  【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文思敏)香港特区政府将修订法例,要求区议员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进一步规范区议员的宣誓安排及违反誓言的处理机制。2月23日,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表示,该条例草案一旦通过,四名曾经被依法认定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的现任区议员或将失去区议员资格。

  《人民日报》报道称,香港特区政府23日公布公职条例草案的修订内容,以完善公职人员宣誓安排,进一步确立“爱国者治港”的基本原则。其中订明,除已列明须宣誓的公务员、立法会议员等公职人员外,区议员亦必须宣誓,如有议员涉作出违誓行为,将由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提起公诉,该人士即时停职;而有关人士因违誓而被取消议员资格后,5年内不得再次参选。

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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