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于2020年收官。三年来,全国多少人涉黑涉恶获刑,共收缴多少违法所得,又有多少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3月8日下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工作,从不同角度披露相关数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于三年前。201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1年1月9日至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及,扫黑除恶专项斗完成收官之战,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会议透露,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国依法打掉涉黑组织3584个,相当于前10年总和,配合纪委监委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14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1万人,移送司法机关92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