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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咬断香港警察手指案宣判 获刑5年半

2021年03月15日 22:0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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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称,刑期已综合考虑了惩处被告、阻吓后来者包括社会运动人士使用暴力、安抚受害者及其家人的伤痛以及被告改过自新的需要
资料图:被告杜启华,小图为受伤警员。图/星岛日报

  【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文思敏)香港大学一名毕业生于2019年在沙田新城市广场的冲突中,袭警并咬断一名警察的无名指。3月15日,这名24岁男生杜启华因犯下“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对他人身体施加严重伤害和有意图而伤人”四项罪名,被判处入狱5年半。

  2019年7月14日,位于香港沙田的购物商场新城市广场发生骚乱,数百人在商场内聚集,警方进入商场驱散时与在场人士爆发冲突。据控方提交法庭的资料,在案发时,杜启华先在商场四楼往中庭投掷一把雨伞,之后在三楼用雨伞袭击执勤警员叶卓轩的背部和头部,并在高级警司梁子健倒地后用雨伞袭击他,导致他的右手无名指远端指骨骨折。

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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