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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金矿事故后续:10人究刑责,17人受党纪政务处分

2021年07月10日 13:4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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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造成6人死亡。调查发现事发金矿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外包队伍,而是将井下施工指定外包给无资质施工队,且事后伪造多份文件。招远市委书记被党内警告,原市长被党内警告、政务记过
调查报告显示,2月17日0时14分许,烟台招远市夏甸镇曹家洼金矿3号盲竖井罐道木更换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0人被困。经全力救援,4人获救,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75.86万元。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事发四个月多月后,造成6人死亡的山东招远曹家洼金矿事故调查报告和追责情况公布。山东官方认定,这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此有27人被追责,其中企业和施工队1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责;另有公职人员1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包括招远市委书记、原市长。

  7月9日,山东省政府官网发布的《关于烟台招远曹家洼金矿“2·1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下称“批复”)介绍了上述情况。批复称,调查报告已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审定,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以及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同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也公开了详细的调查报告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混乱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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