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一年多前落马的北京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焦慧强获刑。据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消息,2021年7月20日,该院依法公开宣判焦慧强贪污、受贿一案,对其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80万元。
北京二中院称,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焦慧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焦慧强到案后主动交待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