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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完成 细化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

文|财新 孙良滋
2022年03月04日 15:31
新条例理顺了水下文物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对划定公布水下文物保护区的情形、程序、保护措施等做了具体规定。目前广东、山东两省共划定了三处水下文物保护区,国家文物局将推进重点水域水下文物资源调查,划定公布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区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2015年2月4日,重庆市云阳县,位于三峡库区移民重镇南溪镇盐渠社区的水下文物“述先古桥”,呈半淹半露状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施行23年后,《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完成第二次修订。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有关工负责人表示,此次《条例》修订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水下文物保护工作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完善有关制度措施,解决水下文物保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包括细化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对划定公布水下文物保护区的情形、程序、保护措施等做了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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