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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后福建领刑“首虎” 原常务副省长受贿滥权被判14年

文|财新 冯华妹
2022年03月22日 20:05
张志南是首名被官方公开通报“防疫不力”的落马高官,法院认定其23年内受贿3432万余元
2021年5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图/江西省南昌市法院

  【财新网】3月22日,福建原常务副省长张志南案一审宣判。江西南昌中院认定,张志南受贿3432万余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48亿余元,因此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追缴张志南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并上缴国库。

  至此,2022年已有七名落马中管干部领刑,此前六人分别是王富玉任华董宏马明刘宝华李伟

  据“南昌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9年,张志南先后利用担任福建省发改委主任、副省长和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用地审批、获取补助及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2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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