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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央视”次日 敛财超4.5亿元贪官王富玉被判死缓

文︱财新 黄雨馨
2022年01月17日 17:46
被认定在“四个特别”之外“自动投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和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其能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违法所得及收益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财新网】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案一审落槌。2022年1月17日,天津一中院公开宣判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王富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王富玉受贿所得及收益和用于抵缴受贿所得的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王富玉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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