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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卷门”事件后续:王林清受贿、窃密一审获刑14年

文|财新 崔先康
发布于 2022年05月07日 12:45   更新于 2022年05月08日 11:56
北京二中院查明,2008年至2018年,王林清利用担任最高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财物共计2190万余元;王林清在赵发琦唆使下,非法获取凯奇莱公司案件的大量卷宗材料,其中有5份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
据新华社微博消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6日、27日对王林清案依法进行了审理,其中对王林清被指控受贿事实部分公开开庭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的王林清被指控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事实部分不公开开庭审理。资料图:王林清。图:央视新闻客户端视频截图

  【财新网】最高法院“丢卷门”事件后续司法进展陆续公布。据新华社消息,5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林清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对王林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王林清出生于1974年7月,是山东烟台人,本科毕业于烟台大学,是中国政法大学商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是全国政法系统第一位“双博士后”,2016年荣获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还曾以最高法院办案标兵身份被《人民法院报》报道,从事民商事审判20年。裁判文书网显示,王林清参与审理的案件停留在2017年,是最高法院二级法官,不过在员额制改革的推开以后,他没有入额。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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