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近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下称《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10月31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财新了解到,这项立法并非仅针对残疾人,而是面向全体成员,重点突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幼儿、伤病者、负重者等群体,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涵也不局限于物理设施,还包括信息无障碍等内容。
中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从1980年代起步,除政策文件、国家标准等,此后的多项立法陆续也加入了相关内容,2012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